董明珠:丢失手机应该无偿退还,捡到手机不还判5年

董明珠:丢失手机应该无偿退还,捡到手机不还判5年(图1)

“偷手机判10年,捡到不还判5年。”全国人大代表,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、总裁董明珠在3月7日下午广东代表团小组会上建议立法,对偷窃手机、捡到手机不还者追究刑事责任。

她解释到,现在手机在我们生活中是必不可少的,手机上有很多功能,特别是很多手机都绑定了银行卡,所以丢失手机应该无偿退还。

“偷要判10年,捡到不交判5年,这个社会就稳定了,我们立法也好,做一些制度建设也好,一定是为大众服务的,它在日益完善。”董明珠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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